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