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 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 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