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