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