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 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 自占,率缗钱二千 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 士,轺车以一算;商 贾人轺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 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