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 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相 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 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 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 之善者, 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 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 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 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 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