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 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 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 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 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 反邪?”吏 曰:“君 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 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 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 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