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 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