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 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 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 ,贤明之 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