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