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