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 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 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 ,率缗钱四千一算 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 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二算 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 能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