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 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 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 戏。被一再辞让 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 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 击匈奴。太 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 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 子,遂发兵反, 计犹豫,十馀 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 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 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 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 :“汉使即逮王, 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 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 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 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 如太子谋计 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 尉还,以 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 匈奴者雷被等,废 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 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 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 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 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 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 ,甚耻之。” 然淮南王削 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 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 ,有男,王怒,以 为妄言,非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