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