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