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 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 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 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