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 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