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 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