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