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