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 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 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 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 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军 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