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