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