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 伯馀立为君。共伯弟 和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 ;和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 伯於墓上, 共伯入釐侯羡自 杀。卫人 因葬之釐侯旁,谥曰共伯,而立和 为卫侯,是为武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