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 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 当疾步,年 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 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 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 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 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 过也。臣意论 之,以为神气 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 死。所谓气 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 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 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