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