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