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