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 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反 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 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 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 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 后,太后亦以为无 反事。文帝朝, 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 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 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 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百 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