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