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 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 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 桑上闻之 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士 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乃止,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