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王三十二年,穰侯为相 国,将兵 攻魏,走芒 卯,入北宅,遂围大梁。梁大夫须贾 说穰侯曰:“臣闻魏之 长吏谓魏王 曰:‘昔梁惠 王伐赵,战胜三梁,拔 邯郸;赵氏不割,而邯郸复归。齐 人攻卫,拔故国,杀子良;卫人不割 ,而故地复反。卫、赵 之所以国全兵劲而地不并於诸侯者,以其能忍难而重出地也。宋、中 山数伐割地,而国随以亡。臣以 为卫、赵可法,而宋、 中山可为戒也。 秦,贪戾之国也,而毋亲。蚕食魏氏 ,又尽晋国,战胜 暴子,割八 县,地未毕入,兵复出矣。夫秦何厌 之有哉!今又走芒卯,入北宅,此非敢 攻梁也,且劫王以求多割地。王必勿听也。今王背 楚、赵而讲秦,楚、赵怒 而去王,与王争事秦,秦必受之。秦挟楚、赵之兵以复攻梁, 则国求无亡不可 得也。原王之必无讲也。王若欲讲,少割 而有质;不然 ,必见欺。’此臣之所闻於魏也,原君之以是虑事也。周书曰 ‘惟命不于常’,此言幸之不可数也。夫战胜暴 子,割八县 ,此非兵力之精也,又非计之工也,天幸为多矣。今 又走芒卯,入北宅,以攻大梁,是以 天幸自为常也。智者不然。臣闻魏氏悉其百县胜甲以上戍大梁,臣以为不下三十万。以三十万之众守梁七仞 之城,臣以为汤、武 复生,不易攻也。 夫轻背楚、赵之兵,陵七 仞之城,战三十万之众,而志必举之,臣以为自天地始分以至于今,未 尝有者也。攻而不拔,秦兵必罢,陶邑必 亡,则前功必弃矣。今魏氏方疑,可以少割收也 。原君逮楚、赵之 兵未至於梁,亟以少割收 魏。魏方疑而得以少 割为利,必欲之,则君 得所欲矣。楚、赵怒於魏 之先己也,必争事 秦,从以此散,而君後择焉。且君之 得地岂必以兵哉!割晋国,秦 兵不攻,而魏必效绛安邑。又为 陶开两道 ,几尽故宋,卫必效单父。 秦兵可全,而 君制之,何索 而不得,何为而不成!原君熟虑之而无行危。”穰侯 曰:“善。”乃罢梁围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