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 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