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 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 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 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 山,以为十四县, 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 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 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 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 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 不直者, 筑长城及南 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