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