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