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