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 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