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 饶之地。陛下 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 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 物,及商以取利者 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 岁,没入缗钱。有 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