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 赏,匿奸者与降 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 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 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 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 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 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 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 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 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