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