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