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