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