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