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 上怜淮南厉 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 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 为庐江王, 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 东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