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