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