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