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 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 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 ,各以其物自占, 率缗钱二千而 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 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 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 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 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 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 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